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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心理委员参加心理咨询师(三级)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: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  2014年03月11日 16:03  点击:[]

 

各二级学院、研究生处:

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网络体系,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充分调动和发挥班级心理委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我校一直重视心理委员的培养和发展,结合实际情况,每年分级分层逐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活动。

由于心理委员的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,需要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,今年,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(以下简称心理中心)联合河南中医学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(以下简称鉴定中心),对班级心理委员进行心理咨询师(三级)的专业培训工作,具体事宜安排如下:

 

一、报名对象:2013级、2012级、2011级班级心理委员。

二、报名时间:截止2014年3月17日,以院系为单位上报。

三、报名程序和学习要求

1、坚持学生自愿和院系推荐的原则,由院系对其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,统一上报至心理中心。

2、根据报名信息和院系意见,中心对报名者进行审核,确定参加培训人员,培训费由学校支付。

3、心理委员应严格按照课程安排参加学习培训,掌握心理咨询的相关知识、理论和技巧。

4、培训将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。

四、培训时间

利用业余时间进行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五、管理服务

1、通过培训的学生,在校期间应承担起班级心理委员的责任和义务。

2、班级心理委员一般由二级学院管理,协助院(系)和辅导员做好本院系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。

3、对于优秀并获得资格证书的心理委员,可以招聘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,参与学校朋辈心理咨询工作,为广大同学服务。

4、心理委员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对于表现优秀者,颁发河南中医学院优秀心理委员证书。

备注:心理委员可以报名参加2014年5月份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心理咨询师(三级)全国统一资格认证考试,报名费由本人先行支付,对于一次性通过的学生,学校予以报销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O一四年三月十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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